外资企业变更

一、外资企业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外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审批机关的批准批复文件;
6、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与资料:
【1】外资公司变更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2】外资公司变更住所:新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外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外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1)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的报样;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说明;
(3)验资报告。
【6】外资公司变更实收资本:
(1)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
(2)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7】外资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1)股权转让协议;
(2)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3)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8】外资公司变更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1)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
(2)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9】外资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外资企业变更流程:
1、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变更决议;
2、准备变更申请书等文件资料;
3、商务部门审批;
4、外资工商变更;
5、印章变更;
6、外资代码证变更;
7、外资税务变更;
8、银行账户变更;
9、外汇登记变更;
10、海关变更;
11、商检变更;
12、电子口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