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申报

一、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调控指标以内拟新增典当行的书面审核意见(正式红头文件,主送市商务局)
(二)设立典当行初审推荐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打印推荐表,并签字和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申报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单订成册)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出资协议和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原件
(三)市商务局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四)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
(七)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十)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意见
(十一)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第二部分(单订成册)
(一)可行性报告
(二)业务规则
(三)财务会计制度
(四)内部审计制度
(五)安全制度
(六)安全防范措施
(七)安全防范措施示图
以上材料只需要制作一套,按照发放格式制作。
注:申请人应将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