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

申请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具备的条件:
1、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2、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3、企业成立3年以上。
登记管辖:市工商局广告处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手续。
申请程序:
步骤一:领表: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携带本单位主体资格有效证件,到市工商局广告处领取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或在工商局网站下载表格),接待人员在初步审定文件、证件合格后,发给申请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步骤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一式两份,复印件请使用A4纸,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广告经营者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企业字号+“广告”);
(2)规格;
(3)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
(4)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
(5)发送对象、方式、渠道。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应包括固定形式印刷品名称、广告经营者名称、地址、登记证号、期数、发布时间、统一标志“DM”,以上内容应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顶部位置标明)。